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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(1/2)

    等上班后,有空的时候安娣都在百度上搜索着:适合在家里创业的工作,在家里做什么兼职比较好呢,诸如此类。

    再就是:一直宅在家里会不会抑郁呢?

    直看得头昏眼花,但真没什么好做的,网商微商开店不行,反正各种不妥,研究了一通,才发觉,有份饿不死的工,对我等p民,真的都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了,要不好好珍惜,真的是自绝于全天下。

    正好小于过来,立刻同她切磋,小于也是说,现在是做什么都难,她有个小姐妹,是学中文的,从单位辞职,专心写网络小说,立志成为大神级的写手。

    前些天在街上见到了,问她大作写的怎么样啊,她说扑街了,使出洪荒之力写的,三个月点击只有三百,靠它赚银子那是遥不可及的,连包辣条都买不起,还不如——

    正好看见街边有人跪在那里,“我就跟他搭个伴,还实际些。”

    后来问她那本大作叫什么名,拜读一下,也当捧捧场,她说她忘了,也懒得联系管理员删除,反正“与我无关了”她说。

    小于不死心问她笔名,她说叫西门赤血,可不嘛,血大约都是红的。

    安娣听完,还真不能乱给人出主意,做了还不如不做,白费功夫。

    晚上中尉仍旧打座机过来,刚开始时家里弟弟还会好奇,有时会悄悄拿起分机,每次都会被安娣发现找过去,弟弟还不死心,立志练到踏雪无痕,凌波虚度,最后臻于化境,达到直接用意念上,想干什么不行啊。

    问他,你费这么大事,就为了偷听吗。

    他说:也是也不是,说是,是确实好奇,想知道老姐谈恋爱都说啥;不是,是纯粹出于关心,怕你傻不拉唧的又像上一个,被人耍,咱是男人,对男人是比较了解的。

    安娣听完,不由得抱拳,佩服,当真佩服。

    安妈进来:“快写作业去,别又弄到大半夜。”又推着女儿“别耽误你弟。”

    这么折腾一会,才发现电话根本没挂掉:“你弟弟,啊,不,咱弟弟真有思想,是个人才。”

    “行了,别夸他了,除了会贫,就不觉得他会啥,一上语文课,大家都盼着老师提问他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为了开心呗,老师最开始还以为他是特意的,后来才发现,他就那奇葩的逻辑,引得哄堂大笑。”

    以前,总是烦那小子总是出其不意身前身后,现在没他捣捣乱还嫌家里静了,缺点人气。

    这一晚上的对话大都围绕着弟弟,安娣都没想到自己居然可以罗列出那么多弟弟的乌龙,两个人就关于这些嘻嘻哈哈了一阵,仿佛用尽了所有题材,听筒两边安静下来,后来,几乎两边同时问:“在吗?”

    安娣有点意识到这么长时间以来,自己对于他的话题并没有培养出太大的兴趣,可是,有兴趣,未必可以成为一家人,就算再相爱的,一起生活之后,也会渐渐变得乏味。

    所以,她想,她是不排斥和他结婚的,而且,她也不在乎婚礼,不在乎礼金,领个证就行,只要心里认同,她是可以风轻云淡的完成人生这件大事。

    可是现在,晚饭吃的有点饱,她想出去走走。

    走在街上,出来时也没看时间,只想着随便走下。只是傍晚的天色仿佛有些昏沉沉的,街上的人很是稀少,感觉很是静谧,不知不觉间走远了。

    竟然走到去柳昕住的小区,她也没想进去,今天也不是休息日,她决定以后尽量白天去看他。

    于是转身往回走,起风了,长裙飞扬起来,走没多远,雨开始淅淅沥沥的下来,很快的噼噼啪啪的脆响,身上湿透了,她开始犹豫,要不要去找他,要不要去找他——

    由不得去想,她的脚已经往那个方向转了过去,刚刚转身,身边挤着开过来一辆轿车,印象中好像很长的车身,感觉她都尽量给它让路了,侧着身子,已经扁成相片了,那车子还是挤挤擦擦过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