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笔录,罗克就请女孩坐上马车,顺手把仍在昏迷的劫匪扔到马车后的行李架上,然后坐在女孩身边。
“警察先生,你是罗马人?”女孩对罗克非常好奇,很多白人也是黑头发,大部分是罗马后裔。
和一般的东方人相比,罗克的面部更加立体化,也就是所谓的“雕塑感”,或许正是因为这个,才会让女孩认为罗克是罗马后裔。
“不是,我是华人。”罗克义正言辞,罗马都已经亡国了,还不如我大清呢,没有什么值得冒充的。
“那你一定是贵族!”女孩斩钉截铁,不接受罗克的其他说法,她应该不会想到,如果是贵族,怎么可能在警察局当警察哦。
这个解释是正常的,一般人的印象中,贵族应该接受较高程度的教育,个人仪态一丝不苟,待人接物礼仪周到,对待弱者悲天悯人,总之,贵族符合女孩们对白马王子的所有定义。
对此,罗克只是笑笑不解释,虽然罗克出身平民家庭,但是如果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衡量,那罗克还真可以被划归贵族行列。
很简单的原因,二十一世纪的大学,按照级别来说,就跟清国的国子监差不多,清国的国子监培养的可都是预备官员,毕了业就是官身,妥妥的特权阶层。
来到警察局,罗克安排人把仍然昏迷不醒的劫匪扔进囚室,然后安排人带女孩去做笔录,刚准备离开警察局,正好碰上要下班的亨利。
“洛——洛克?”亨利好像是在办公室睡了一上午,不知道脸压着什么东西,被压出一个奇怪的图形,头发也有点散乱,当然亨利并没有注意到这些,亨利瞠目结舌看着衣冠楚楚的罗克,很明显没想到罗克穿上正装,居然会这么“正”。
“今天不是休息日吗?”罗克很好奇,亨利从来都不是勤奋的人,别说休息日,工作日亨利也是惯常的迟到早退。
“洛克你居然会穿礼服——不对,我是说,你居然能穿礼服——也不对,我其实是想说,你居然有礼服——”亨利语无伦次,不知道是想跟罗克说什么。
“你想说什么?现在是下班时间,我这么穿不是很正常?”罗克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,管天管地管不着那啥,你管我下班时间穿什么呢,只要不上街裸奔就行。
“是很正常——”亨利还没有想明白,把帽子夹在胳肢窝里,用力挠了挠头,头发顿时更乱了:“过几天总督要举行一个晚宴,督查叫我来,让咱们突击队负责晚宴的安保,我正头疼呢,你来了正好,你去想办法。”
总督的晚宴!
怪不得亨利在办公室愁的睡觉,总督举行的晚宴,警察肯定不能出现,那会影响到那些赴宴的大人物的心情。
但是安保人员又不可或缺,值此多事之秋,谁都不能保证开普敦还有没有叛乱分子,亨利刚才正在发愁这个问题。
现在问题解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