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
桃桃小说 > 都市小说 > 哥哥万万岁 > 3、快跑!李想快跑!(1)

3、快跑!李想快跑!(1)(2/2)

对我妈,姐姐,要不你再找个男人,生个健康的孩子玩怎么样?我不想和你玩了,太累了!我宁愿早点死。

    她,你以为我不想吗?但是我得为你爸守寡!

    我没能死成!既没有在溜坡时摔死吓死,也没在自我了断时成功做了自己。

    把自己弄死的念头在我脑海里徘徊了好多年,付诸过多次行动,但每次都以闹剧和喜剧结尾,事后被我妈嘲笑一番,这让我十分伤心,一个人连想死都做不到,真不知道这人还能干什么。

    十几次、几十次后,我终于放弃,不想死了,太伤尊严!尽管我的尊严已经褪到了脚踝处。

    还是顺其自然吧。

    顺其自然的结果,就是我一直活到了5岁。那年我大学毕业。

    别人都是岁毕业,同班同学中有18岁就毕业的。

    他们真是才,我显然不是。我是班上年纪最大的,那个18岁的才姑娘叫我大叔。

    我妈我就是才,因为我5年都是在轮椅和病床上度过的。

    我能考上大学,并且顺利毕业,多亏了我妈。

    我觉得,陪读的她完全可以自己考上大学,她才是那个了不起的人,18岁的才妹妹也比不上她这个50岁的大妈。

    我找了份工作。体力活干不了,只能干点轻松的,凭借从在音乐中耳濡目染,我给人做编曲。

    第一首编的是动次打次的广场舞曲,这来自于儿时的深刻记忆。我在编曲的过程中怎么都控制不住自己的双手,于是就弄出了这样一首嗨歌。

    我差点被开除。

    老板没想到我个残疾人内心这么奔放,看在我是残疾人的份上,再试试。于是我开始了一周的实习期。

    实习了两,我妈来接我回家。

    前一晚上,我睡下后就没再起来。

    好啦,我刚大学毕业,刚想大显身手,刚想让所有人见识见识我这个残疾人内心的奔放,这下宣告夭折了吧。

    那清晨睡醒后,我不仅脚动不了,我的身体、我的脖子也动不了。

    我想到18岁时医生的,如果我的脖子还能动,我就还能活。反之就是,如果我的脖子不能动,我就活不下去了。

    显然,我要活不下去了。

    我能活到5岁已经是奇迹,每以赴死的心态过日子,所以心态保持的还好。

    按理,以我这种“躺尸”的状态,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,直到尸体发臭臭晕房东,否则是不会被人发现的。

    幸好我养了一只狗,这只狗和我1岁时喜欢舔我脸蛋的那只奶狗一样聪明。

    它们一只叫师师,一只叫窦窦,从被我妈训练如何帮助主人求救。

    窦窦曾经救过我好多次,但它没法救自己,一次过马路时被车撞死了。

    现在师师也奋战在救我的最前线,希望它将来能有善终,但我等不到给它送终的那。

    我爱它们。它们是我灰暗人生中少有的几缕温暖。

    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,这两只狗来生肯定能投胎做人。

    师师对着电话汪了三长一短五长,总共九声,然后我妈来了。

    PS:为了让你们读的顺畅,今两章连发。